言心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金锋关晓柔小说 > 第382章 党项密卫
    噗通!

    猎人重重砸在地上,胸口一片血肉模糊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大刘下意识转头看向金锋。

    金锋此时两手都是平举状态,其中一只手上拿着手弩,另外一只手上则握着一个大刘从来没见过的铁疙瘩。

    铁疙瘩还冒着阵阵青烟。

    “愣着干什么,赶紧干活啊!”

    金锋没好气的踹了大刘一脚。

    “阿超,你们看看他死了没!”

    大刘回过神来,一边指挥着亲卫去查看猎人,一边紧张问道:“先生,你没事吧?”

    “我没事,”金锋摇了摇头,说道:“慕岚应该还没走远,你现在马上安排人去追上她,把这边的事情跟她说一下,让她派几个人去探路,剩下的人马尽快折回来!”

    敌人越不想你做的事情,越对你有利。

    猎人的出现,表示九公主九成九走了小路。

    再让庆慕岚去官道,就是白白浪费时间。

    不过为了保险起见,金锋还是决定让庆慕岚安排几个人马,继续探查官道。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大刘答应一声,马上安排人骑着快马去追庆慕岚。

    “陈排长,你带着兄弟们,顺着这条路先走,我们和慕岚汇合之后,会去追你们!”

    金锋指着通往沉船点的那条小路,冷声说道:“路上如果遇到土匪,格杀勿论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陈排长是驻扎在渡口的镖师负责人,得到金锋的命令,赶紧带着除亲卫队之外的其他镖师,向着小路跑步前进。

    等到他们离开,金锋才看向猎人:“他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已经断气了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一个亲卫踢了踢猎人的脑袋,一点反应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检查一下他身上有没有线索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金锋本来还想从猎人嘴里问点情报出来,现在看来是不行了,只能通过搜身,看看是否能发现点什么。

    趁着亲卫搜查猎人的时间,金锋走到钱通身前问道:“老钱,没事吧?”

    刚才钱通结结实实挨了猎人一脚,对于这种级别的高手来说,这一脚弄不好会把人的肋骨踹断。

    “有先生给的内甲,当然没事!”

    钱通笑着拍了拍胸口。

    当初击败铁罐山土匪,金锋从大当家身上缴获了一件金丝甲,后来仿照金丝甲,尝试着用铁丝编制了一批内甲。

    这批内甲虽然不如金丝甲那么软和舒服,防御效果也没有金丝甲那么强,但是一般的箭矢和刀剑劈砍,很难直接破开。

    所以金锋就偷偷给每个亲卫发了一套,让他们穿在衣服里边。

    “没事就好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金锋拍了拍钱通的肩膀,鼓励道:“这次你做的很好,要不然咱们估计都被骗了,回去我向凉哥给你请功!”

    猎人的演技实在太好了,不管是服装,还是说的话,都几乎没有漏洞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钱通提醒,金锋真的可能中招。

    “我也是正好住在帘子沟附近,才会觉得不对劲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钱通被金锋夸的脸都红了。

    “立功就是立功,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金锋拍了拍钱通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先生,这是什么宝贝啊?”

    大刘看到金锋这会儿有空,凑上来指着金锋手里的铁疙瘩问道。

    其他亲卫也非常好奇,纷纷竖起耳朵。

    “这叫火枪,也是我和满仓下一步要克服的难关!”金锋答道。

    火器才是对付骑兵最好的武器,前世历史上,重机枪的出现,才彻底结束骑兵在战场的统治地位。

    自从得到硝石之后,金锋就没停止过研究火药和枪械。

    可惜大康的工业水平实在太落后了,几乎一切都要从零开始。

    金锋不知道耗费了多长时间,才算制作出这把火枪。

    只不过目前还在测试阶段,金锋也不能保证制作枪体的钢材能不能承受火药爆炸的威力,会不会炸膛,什么时候会炸?

    如果不是今天情况太紧急,金锋是不会使用的。

    而且这把枪几乎是金锋用小锉刀一点点磨出来的,想要量产,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

    “火枪?”

    大刘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,搓着手问道:“先生,能给我看看吗?”

    “其实火枪的射程还没你们腰上的弩弓远,没什么好看的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火枪里的火药和铁砂已经被击发,如今就是一个铁疙瘩,金锋随手递给大刘。

    如今西河湾制作的弩弓,射程已经可以达到一百多米,比这把火枪远多了。

    不过火枪也有很大的优点。

    击发之后,枪管里的铁砂会在火药爆炸力的推动下,迅速冲出枪口,短距离内速度比箭矢更快,打击范围也比弩弓大得多。

    “先生,你过来一下!”

    检查尸体的亲卫喊道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发现吗?”金锋问道。

    “衣服、柴刀、弓箭什么的都很正常,但是先生你看这里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此时猎人的衣服已经被扒光了,亲卫掰开猎人的脚趾头说道:“这里有个纹身!”

    在猎人的大脚趾和二脚趾之间,有个指甲盖大的纹身,看起来应该是个文字,但是金锋不认识。

    “你们谁认识这个字?”金锋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认识!”

    亲卫们接连摇头。

    就在此时,远处想起密集的马蹄声。

    庆慕岚带着马队回来了。

    金锋拿起衣服盖到猎人身上,然后指着脚趾问道:“慕岚,你回来的正好,你看看是否认识这个字?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那个猎人吗?”

    庆慕岚虽然着急,但她知道金锋肯定不会无缘无故的拦住她。

    跳下战马,凑上前一看,脸色当即就变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金锋问道。

    “先生,这是个党项文字,念做‘密’,党项王族的密卫,都会在身体某个位置刻上这个字!”

    庆慕岚解释道:“有的人刻在头发中,有的人刻在大腿上,刻在脚趾缝的,我还是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“党项密卫?”

    金锋一愣。

    怪不得对方身手这么好,原来还有这样的来头。

    “我以前在铁林军,也听说过党项密卫,可是他们为什么来金川?”大刘纳闷问道。

    “舞阳这次去吐蕃和亲,最大的目的就是劝说吐蕃袭扰党项,从而减轻大康西北的压力,党项人自然不愿意看到这种事发生,派人来破坏和亲,再正常不过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庆慕岚苦笑道:“只是我没想到,他们的动作竟然会这么快,舞阳还没到金川,党项密卫的细作已经先到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