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心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第一瞳术师 > 第1841章 番外:现代篇(3)
    “你们决定好了吗?”蓝星界神笑呵呵地询问。

    他们互相对视一眼,已经有了抉择,慕胤、莫旌、燕沉、云筝四人想忘记记忆,重新投胎,体验一下新的生活。

    而容烁、南宫清清、钟离无渊、郁秋、风行澜五人则选择带着记忆进入蓝星界。

    蓝星界神笑道:“好好好,吾都为你们安排,不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,就要看你们自己了。还有,进入蓝星界以后,是无法使用灵力或者神力的,所以希望你们在现代,过得愉快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蓝星界神大人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不用客气。”

    等云筝和容烁都分出分身以后,蓝星界神便将他们都送进了蓝星界中,让他们进入现代生活。

    其实,都是投胎重新为人,只是有人忘记了记忆,有人还记得。

    时光流逝飞快。

    转眼间便是十八年后。

    在繁荣昌盛的云城,虽夜晚来临,但依旧车水马龙,霓虹光还亮着。

    而今日,正是音乐节。

    摇滚或舒缓的音乐从云城最大的舞台内传出,有成千上万的人围在舞台边缘上,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晃。

    这下,音乐停下。

    主持人的声音传来:“亲爱的朋友们,主持人小王哥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消息,今天晚上会有一位神秘嘉宾来临,他是如今华国最为炙热的歌手,他一首《想你一万遍》和一首《无法言说的秘密》红遍大江南北,还有一首《风云》更是拿下不少国内国际的大奖,他也被誉为最有天赋的歌手!”

    说到一半,人群已经沸腾起来了。

    男男女女面色激动,都连忙拿出手机,对准舞台上的位置,生怕错过一点儿画面。

    主持人小王哥看到人群沸腾,他故意笑道:“大家知不知道他是谁?”

    “知道!”

    众人十分亢奋,还有人忍不住唤出了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那就喊出他的名字,将这位重磅嘉宾请出来!他就是——”

    “郁秋!!!”

    呼喊声震耳欲聋,连隔壁几条街都能够听到。

    人声鼎沸,舞台上瞬间变暗了下来,当光束打在那个少年的身上,他的头发细碎,他仿佛如同神明降临,他那妖孽俊美的脸庞一半陷入阴影,一半被光辉照亮,他的神情带着些许不羁,眼角处有几颗亮钻,愈发的勾人。

    他的上衣是一件简单干净的白色t恤,搭配着黑色长裤。

    他坐在高椅之上,膝盖微弯,伸手微微握住麦克风,一笑倾城众生倒,他笑道:“谢谢大家,很高兴能够参与云城的音乐节。我很喜欢云城这个地方,不仅仅是这里的人文关怀,还有云城这个名字。”

    欢呼声更大了。

    灯光下的少年笑了,“接下来,我为大家唱一首歌。”

    “是《风云》吗?”

    “我想听《无法言说的秘密》!”

    “《无法言说的秘密》太哀伤了,还是听《风云》吧!”

    “可不可以一起唱啊?真的好想听啊!”

    “我要听情歌!《想你一万遍》啊啊啊!郁秋哥哥!我想听《想你一万遍》!”

    “郁秋宝宝,妈妈爱你!”

    “郁秋宝贝,老公爱你!”

    “《风云》,一定是《风云》!”

    “老公!!!你好帅!你比照片和视频还帅一百倍!平时能不能多发一点照片啊?!”

    而此时在舞台隔壁不远处的篮球场上,有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在打球,其中一个黑衣少年长得格外好看,完全不输那些明星。

    黑衣少年起码有一米八多的身高,而且他属于那种劲瘦的那种,他投球时,手臂会露出肌肉线条,少年眼睛底下有一颗浅褐色的泪痣。

    他投了一个三分球以后,在场的少年都为他喝彩。

    可是,旁边音乐节舞台的声音太大了,将他们的喝彩声都衬得格外的小。

    有一个少年将一瓶水递到黑衣少年手中,打趣地问道:“旌哥,这郁秋不是你最讨厌的歌手吗?”

    莫旌喝了一口水,然后道:“嗯,我现在最讨厌他,就是对他没有什么眼缘,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我看到他越正经的模样,就觉得他越装逼。很想戳破他的真面目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旌哥,你就是在嫉妒他!”

    “滚一边儿去。”莫旌皱眉,“我会嫉妒他?嫉妒他什么?”

    一个胖少年道:“长得好呀。”

    另一人:“哎,不对,咱们旌哥长得也不赖啊,旌哥可是校草!桃花运可不是一般的旺!想追旌哥的女生,可太多了!”

    “说实话,郁秋唱歌挺好听的,我喜欢他的那首《风云》!”

    “诶诶诶,旌哥你看他,他想做叛徒!旌哥不喜欢郁秋那个小白脸,你就不能说郁秋好。”

    莫旌无所谓地道:“随便吧,我讨厌谁,跟你们无关,不必跟我想得一模一样。”

    突然,隔壁的舞台场地传来了音响。

    前奏很好听,带着鼓点。

    “是《风云》这首歌!”

    莫旌听到这,掌心摩挲了一下篮球,神色有点晦暗不明,然后往下拍了拍篮球,他立刻投蓝。

    又中了。

    这时,郁秋的歌声传来。

    ——你一定听说过吧。

    ——风云,风云。

    ——少时齐追风,老时来相伴。

    他的歌声带着些许磁性,又有少年独有的清冽干净感,让人不自觉陷入他的歌声吧。

    前段的节奏是偏缓慢抒情,中段来了几个高潮,让人的心情与歌声相融,变得激昂向上,后面来了一个娓娓道来。

    让人听完后,心情久久无法平复。

    台词很好。

    让人感觉自己曾经为了守护别人,而不断地积极向上,有过困难与挫折,也曾有过跨不过去的坎,但最后,他们成功了。

    成长的代价有很多,但如果是为了你们,那就值得。

    郁秋的歌声很有感染力。

    篮球场上的几个男孩都停下打球,静静的听。

    只有莫旌一直在投球。

    莫旌也不明白自己一旦听到《风云》这首歌,心中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,仿佛他曾经经历过了什么。

    不过,当他询问别人的时候,别人也是这样觉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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