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心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从大学教师开始 > 第五十二章 撞车
    第二日是星期天,难得的放假日。

    没有错,这个年代是单休日,学校周六也是要上课的。

    一周能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已经不错了。

    原本寂静的校园,在这一天终于变的喧嚣起来。

    未名湖畔挤满了散心和吟湿的浪人,搞得昆虫们都无法安心交配了,实在是太吵闹,搞不好还会被人一屁股给惨死在草丛里头。

    而打扮一新的沈光林,上身挺括的t恤衫,下身直筒牛仔裤,脚下白色回力运动鞋,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准时出现在李莉楼下。

    沈光林的帅,与时代不同,跟自行车无关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最流行的其实是海魂衫,就是那种一道蓝一道白的衣服,即使到了后世这种朴素的风格也是流行的,很多情侣都喜欢穿。

    但是,在这个年代,有这样的花色已经算是繁复了,脱离黑灰不容易的。

    当然,夏天属于年轻人时尚的还有另一种衣服,那就是“的确良”。

    这种衣服更容易上色,而且不容易掉,更加鲜艳。

    在1976年之前,人们穿的、盖的几乎全都是棉制品。

    后来,国家认识到,要解决老百姓穿得暖、穿得好的问题,就必须引进新的材料。

    为了腾出种植棉花的田地,用来增加粮食和蔬菜的土地种植面积,从1977年开始,全国大量的进口了化纤生产设备,从而引发了国人在“穿衣”上的重大革命。

    于是,许多工厂开足马力生产大量的涤纶,再用涤纶织出“的确良”布匹。

    然后,人们把“的确良”买回去自己加工成衣服。
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人们认为“的确良”比纯棉要好,这玩意更高级。

    等人们开始认识到还是纯棉更好的时候,已经是90年代中后期了。

    跟棉布相比,“的确良”的布挺括不皱、结实耐用,所以,这就是好布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男子,标准的帅哥形象是:脚踏一双白球鞋,穿条蓝布裤,上身一件顺滑的“的确良”。

    如果再理个寸头往街边上一站,就是彻头彻尾的“酷炫帅哥”一枚。

    而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女孩儿家,自然也是紧跟潮流的。

    她们喜欢穿红蓝相间的碎花长裙,边角上还小心翼翼地打了褶,可美了呢。

    而最会装扮的姑娘则穿的是质地“的确良”的白裙子,为了防止“走光”,她们又会在里面套上一层轻纱衬裙,走起路来裙角飞扬,真的是仪态万方。

    不过,无良的风要是掀起小裙子,那就没有办法了,梦露就是这样的

    当然,“的确良”也有一些“微小”的瑕疵。

    比如,穿在身上不够贴身,也不吸汗,一出汗就粘在身上了,像烙饼一样。

    而且,“的确良”一旦遇上水,透明性极强。

    一到下雨天,爱美的女孩们淋了雨就要抱着胸脯走路了。

    这是男人们的福利,所以他们更加喜欢女孩子淋雨一直走。

    淋雨一直走,

    是一颗宝石就该闪烁。

    人都应该有梦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沈光林唯一顺应时代潮流的就是他穿了一双回力鞋。

    这是球鞋中真正的“大哥大”。

    高腰厚底的,内侧有个半月型的红色标志,内踝骨位置有一块纪念章大小的白色圆形皮子,这是一个作健美状的裸体男子压模图案。

    王硕曾经说过:‘文革’时社会秩序大乱,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。

    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‘回力’神气地出去了,回来光着脚,鞋让人扒了。

    穿“回力”固然可以抖“俏”,但和戴军帽一样,危险系数也跟着陡增,从某种意义上说,“回力”是一款能让孩子的神气感和恐惧感同时迸发的球鞋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李莉下来了,背着书包。

    俩人不是出去玩的,而是上自习的。

    他们最近不在自己学校上自习了,而是跑去隔壁的五道口技校。

    京城大学还是有些女生的,长得好看的也不少。

    五道口的女生就真的拿不出手了。

    怪不得他们毕业的时候还有哭校的传统呢,很多人四年过去了,连女生的手都没有拉过,所有人一起抱头痛哭。

    李莉在五道口技巧收获了更多目光,更是人们聚焦的中心点。

    从物理楼出发,穿过蓝旗营和宿舍区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了。

    找到一间教室,也不管其他人诧异的眼神,俩人放下情侣款的书包,自得的拿出情侣款的保温杯,然后拿出书和各类资料开始学习了。

    李莉就在那里学习功课,沈光林就在那里写写画画,每个人手里抱着一些工具书。

    沈光林写字累了,还会把手放在李莉的大腿上,然后被打掉。

    没办法,李莉只能转移话题:“光林哥,你在写什么呢,又是最新的论文吗?”

    “不算是吧,天天写论文太累,我在写别的。”沈光林对李莉叫他光林哥表示很高兴,终于不是沈老师了。

    李莉接着好奇的问:“那你写了什么,莫非?是在写一封情书。”

    沈光林险些笑出来,还写情书,多老土的做法:“不是的”

    李莉撅起嘴,做出不高兴的样子,“你都不会给别人写情书的,你看看这些是什么?”

    说着她又一次拍掉了沈光林的手,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叠信封,应该是情书,都没打开过的,看来她并没有阅读。

    “你看看!你看看!”李莉哼了一声:“你知道有多少人给我写情书吗?你一封也不写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办呢?要不,你教教我,你先给我写一封呗。”沈光林轻笑一声。

    李莉又给了一个白眼,道:“就你想的美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对哎,就兴你长得美,还不兴我想的美呀。”舔狗的功力简直无处不在。

    “讨厌。”

    沈光林确实在写论文,他在刷第二波成就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开始上“老板”的课之后,他更觉得时不我待了,真的要努力的多刷成就。

    这篇论文完成的很快,但是质量很高,因此沈光林投递的也是更高端一些的期刊,虽然比不上自然和科学,但是在国际上也已经足够知名了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沈光林的论文刚发出去不久,他收到了一篇重量级的修改稿。

    是一位姓李的教授送来的,他直接放到了沈光林桌面上。

    一般情况下,沈光林是不收修改文章的活了,他不是工具人。

    这位李教授之前尝到了甜头,但是又没有出钱,白嫖还不过瘾,还想再来一发。

    他才不管这些呢,直接丢你桌上,你是接也得接,不接也得接。

    沈光林无奈,只能打开来看。

    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。,他带来的文章竟然跟沈光林已经投递出去的论文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不说分毫不差,但是论文的内容和结论是大同小异的。

    撞车了。